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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实验中学教学质量评估与奖励办法(讨论稿)
来 源: 时 间:2011/03/07 12:32:31 浏览数: 1049  
瓯海区实验中学教学质量评估与奖励办法(讨论稿)
 
  一、建立基础分
①把各级段各科(语、数)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成五个等第,即A、B、C、D、E。其比例为A占15%,B占25%,C占30%,D占25%,E占5%,然后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出各班各科目的等第人数(N 1),(A、B、C、D、E各等北的分值分别为6、4、3、1、-1)代入公式 得到各班各科基础分(M 0)。
说明:任何一次测评,整体的M值均为300分,300分是参照分。
②除语文、数学外,无入学成绩其它科目的基础分计算方法如下:
英语、社会(思品)按语文基础分,取相关系数为0.7进行计算。
M 英语=M 社会=M 语文×0.7+300×0.3
科学按数学基础分,取相关系数为0.7计算:
M 科学=M 数学×0.7+300×0.3
相关说明:
①初一下学期开始,基础分取初一入学的原始基础分(M 原始)和上学期期末△M的平均值。
②转学、休学,该班原始基础分不变,但班级学生数在计算时要相应减少。
③流生,该班原始基础分不变,该生成绩认定于E等。
④插班生、借读生不列入评估范围。
二、设立单科教学奖
每学期期末考试,计算各班各科的所得分值M并计算△M=M-M 0 △M呈正值,说明该科目整体成绩提高。△M呈负值,说明该科目整体成绩下降。
奖励办法:以年级为单位,按班级数的
三、班级综合成绩奖
以级段为单位计算各班各科△M的代数和( ),再按M 大小排列出班级成绩综合实力。
奖励办法:以年级为单位,按班级数的1/2,确定奖教名额。根据每学期两次成绩M 的总和的大小排出名次。第一名1200元,以下顺次少200元。该奖班主任提取20%,余下部分按照学科周课时比例分摊。
四、和谐备课组奖
参加区期末统测的科目,其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等统计指标任何一项位于全区公办学校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50元,第三名奖200元。该奖备课组长提取20%,余下部分由备课组成员均摊。
五、非考试科目人员的奖励办法:                             
1.非教学人员按学期考核,分三各档次。A档15%、B档60%、C档25%,分别享受考试科目教师平均值的1.0、0.85、0.7。
2.非考试科目教学人员按期末考核,分三各档次。A档15%、B档60%、C档25%,分别享受考试科目教师平均值的1.1、0.95、0.8。
六、质量评估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质量评估结果与考试科目专任教师的学期考核相结合,总分100分,按30%折算记入量化考核总分。
1 .单科教学(共50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48分,以下顺次少2分。执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值。
2. 班级综合成绩(共26分),第一名26分,第二名25分,以下顺次少1分。执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值。
3. 和谐备课组(共24分),参加区期末统测的科目,其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等统计指标任何一项位于全区公办学校第一名的备课组全体教师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以下(不含第四名)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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