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海区实验中学“四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胡锦涛书记“四好少年”的要求,进一步挖掘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全校少年儿童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和榜样,迎接区第六次少代会胜利召开。校团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实验中学“四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3月9日
二、活动对象:全校七年级少先队员(团员不能参加),均可自主向所在学校班级团支部报名参加。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
2、“候选人”具有感染力及影响力,至少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特色明显,学校师生、家长认可,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事迹时间:2009年10月至今)。
四、评选方法: 各班各推选1人参加学校进行评比。
五、评选奖项:全校评“四好少年”12名,推荐5名参加街道联评。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班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本班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参与评选。
2、严把标准。各班要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要征求被推荐人家长的意见,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瓯海区实验中学团委
2011
年3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