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党〔2011〕16号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镇(街道)中心学校党支部(总支):
公开承诺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为切实提高承诺履诺质量,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确保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目标,根据浙创先发〔2011〕1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11 年度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2011 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要在3月20日前完成。
二、突出承诺重点
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注意把握以下四方面:
一要紧密结合谋划推动教育“十二五”规划开展。着重围绕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要紧密结合深化“双争一满意”活动开展。从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出发,按照“双争一满意”要求, 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进行承诺。
三要紧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着重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作出承诺。
四要紧密结合2010年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承诺事项,要坚持和深化;对需要跨年度完成的承诺事项,要注意做好工作衔接;对应当完成尚未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继续予以落实。同时,对那些内容空洞、难以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
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共性+个性”承诺、支部结对承诺等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可以通过网上公示、召开承诺大会、编印承诺履诺手册或承诺服务卡等方式,扩大承诺公开公示范围,方便党员群众监督。要创新督察考评机制,综合运用定期考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诺。年末要组织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单位“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公开承诺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承诺履诺中的先锋事迹和“闪光言行”,为做好公开承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开承诺情况的检查,并作为 2011 年度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于 3 月 20日前向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政工科)上报本单位公开承诺情况。
附件:2011年度瓯海区党员个人公开承诺表
2011年3月16日
主题词:党建 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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