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与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的
通 知
温政办发明电〔201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鉴于当前森林消防的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国庆长假与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从严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由于受天气的影响,我市森林火险登记较往年同期明显偏高。春防期间,各地森林火灾多发,给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新一轮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各地一定强化做好做好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在森林防火期来临之前,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并加大督查力度,以确保进入防火期后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森林消防组织体系,基层的森林消防人员和护林人员要明确任务并全部到岗到位。
二、开展隐患排查,严管野外用火
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届时,林区人为活动频繁,各地必须在长假到来之前组织开展一次辖区森林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地森林消防指挥部要对排查出的森林火险隐患按照森林消防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尤其是风景区、森林公园等游客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的有关规定,预置足够力量,加大巡查密度,严管野外用火,坚决将火灾隐患拒之林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着“属地管理”的要求,对野外生产性用火要严格按规定审批,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痴呆等特殊人员要落实好监管工作;对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值班调度,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要全面进入森林消防临战状态,落实各项森林消防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要结合秋冬季森林火险形势,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健全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要从组织、人员、物资等方面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遇有火情迅速出击,重兵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因小火酿成大灾。各地对国庆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要专门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在紧急情况下各相关部门能够整体联动,确保节日期间林区的平安和谐。
四、广泛开展宣传,形成防火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活动,以“关注森林”为主题,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地丰富森林消防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消防意识。特别是针对农村居民、在校学生、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观光游客等群体,开展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