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发〔2013〕230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瓯海区第二届“小科学家”评选方案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现将《瓯海区第二届“小科学家”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瓯海区第二届“小科学家”评选方案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3
年
11
月
20
日
抄送:市教育局,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
年11
月20
日
印发
瓯海区第二届“小科学家”评选方案
为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培养提高,发现、选拔和培养具有科学潜质的青少年科学后备人才,鼓励他们立志投身科学研究事业,尽早地培养他们的科研创新能力,从“科学家摇篮”中走出更多的“小科学家”,特制定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小科学家”评选奖励每两年一次,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设奖,从同学段参加区级及其以上科学竞赛表现突出,或获区“摇篮杯”中小学科学小课题小论文奖的青少年学生中优先评选产生。每次评选产生“小科学家”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各30名,瓯海区“小科学家”入围奖若干名。
二、参评资格
(一) 高中: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的高中学生均可申报:
1. 在高中学习期间,在下列七种学科竞赛中获奖一次的学生。
(1) 浙江省物理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 浙江省化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 浙江省生物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 浙江省信息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 温州市高一物理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6) 温州市高一化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7) 温州市高三理科综合知识与能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 在高中学习期间,在下列九种实践活动评比中获奖一次的学生。
(1) 浙江省高中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在前3位的学生)
(2) 温州市高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在前3位的学生)
(3)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在前3位的学生)
(4) 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在前3位的学生)
(5) 温州市理、化、生、地小论文(小课题)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在第1 位的学生)
(6) 温州市高中生物实验操作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7) 温州市中学生科普竞赛、中学生动漫制作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8) 温州市中学生技术产品设计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9) 温州市中学生网页制作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二) 初中:
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条件:
1.瓯海区爱好科学的初中在校生,在初中阶段能积极参与科普知识竞赛、实验技能竞赛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它各种与“小科学家”活动相关的竞赛,平时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小科学家”相关活动等。
2.瓯海区初中学生初中阶段科学小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创新实验类、实践探索类、文献研究类、小发明、小制作类等)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不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但平时酷爱“小科学家”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或同学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可由校长实名推荐。推荐时详附被推荐者事迹介绍以及该生在初中阶段完成的一件与“小科学家”活动相关的作品等,经审核同意后,可参与现场答辩活动(与区初中学生科学小课题现场答辩活动整合,时间定于2014年1月初,详见研修网通知)。推荐时间应在现场答辩名单公布后三天之内。
(三) 小学:
1.爱好科学,品学兼优,在学校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在小学阶段,至少获得下列荣誉中的一项:
(1) 优秀科学记录本评比区级二等奖及以上。
(2) 实验操作竞赛区级二等奖及以上。
(3) 网上优秀科学观察日志评比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4) 科技节系列评比区级一等奖及以上。
(5) 其他教育部门认定的相关竞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3. 提交一份个人优秀科学探究项目(学生在科学探究学习活动中产生的个人优秀创新项目成果,如小发明、小论文、优秀家庭实验项目等均可)。
三、评审程序
1. 申报
参加评审的学生由学校推荐,要求填写瓯海区“小科学家”推荐表综合表汇总表及小课题研究(或小论文)文稿打印稿一式3份、电子稿。上交相关材料,由所在中心校或直属学校审核盖章后,递交瓯海区“小科学家”工程理事会相关研训员(小学的申报材料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
至17日间,交区教师发展中心B幢507室
谢晓静
老师,初中的申报材料于2014年1月上旬交区教师发展中心B幢608室
董爱敏
老师,同时将电子稿发到相关研训员OA邮箱;高中材料于12月17日前送区教师发展中心B605
高东娅
老师,同时发送推荐表、)。
2. 初评
12月中下旬,瓯海区 “小科学家”评审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复评名单(参加复评的学生名单公布在瓯海教师研修网上,不另行通知)。
3. 复评
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上旬为复评期,参加复评的学生在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举行答辩,答辩内容为学生在实践活动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或课题(成果),请学生准备纸质稿一式3份带到现场,综合评定高中“小科学家”10名,提名奖若干名。(说明:提前三天发送答辩论文或课题电子稿至,电子文档标题小科学家推荐-学校-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初中、小学“小科学家”评审组根据相关程序对符合复评条件学生的成果材料进行量分、科学素养测试、探究项目等内容进行评分,取前15名,进行现场答辩。
四、公示程序
“小科学家”公示信息2014年1月份通过“瓯海教育网”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署名投诉。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表彰奖励
下学期初举行颁奖典礼。向30名“小科学家”发放荣誉证书和每人或每小组500元人民币的奖金。向“小科学家”入围奖获得者和优秀指导教师发放荣誉证书;根据市级评比文件要求,择优推荐参加评比。
六、组织机构
(1) 顾问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2) 主办单位:瓯海区“小科学家”工程理事会
(3) “小科学家”评选奖励组委会由顾问单位、主办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审查申报资格,组织评审活动,受理质询投诉等相关事宜。
(4) 小科学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本办法由瓯海区“小科学家”工程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1
瓯海区第二届“小科学家”评选推荐名额
高中:
瓯海中学8、瓯海一高8、瓯海第二高级中学5、育英国际实验学校5、三溪中学4、啸秋中学2、温州市第61中学2)
初中:
符合复评资格学生具体名单在瓯海教师研修网上另行通知。
小学:
各中心校5名,育英学校小学部2名,区“小科学家”培养基地学校可增加2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