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青少年学生绘画比赛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区以及各功能区创卫办、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切实保障各项任务预期达标,应用网络优势做好氛围营造和宣传,同时为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0〕14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2〕96 号)精神,决定举行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青少年学生绘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创卫办、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卫生局
承办单位:温州网
二、主题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美丽浙南水乡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类型
绘画作品即可,绘画类型不限。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围绕温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表达所思所想,注重内涵,对所见所闻加以提炼,能以小见大,有深度、有新意;
2、手绘作品规格尺寸4K,彩色黑白均可;
3、诚信参赛,作品要体现原创性和创新性,严禁抄袭。谢绝已装裱过和带装裱框的作品。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入选。
4、作品片头除题目外,要注明学校全称和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姓名。
5、本次大奖赛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6、比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授权相关单位进行公益使用等。
四、参赛组别
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各区在校学生可单独或集体参赛(以集体形式参赛的,不得多于3名学生),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名。
五、奖项设置
比赛主办单位将根据参赛作品评选情况,各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凡获等第奖的学生均获市级“创卫宣传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同时评选出若干名“优秀作品指导师”。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
2013年
12月
16日
。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表等相关信息请邮寄至组委会活动办公室,也可以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送(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温州日报新闻大厦
4F
温州网策划部 电话:0577—88096642 联系人:蒋丽萍、朱行)。活动详情可登陆点击活动专题进行查看。
附件:1.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青少年学生绘画比赛作品登记表
2. 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青少年学生绘画比赛作品汇总表
2013
年1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