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实验中学关于
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方案
各处室、班级:
根据《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姜清燎
副组长:梁剑光 薛忠敏 章艳娟 陈永新
组 员:陈 淑 任盛渊 姚献正 胡永平 沈帅一 郑瑞曼 沈磊剑 林炯剑 姜清华 陈人爱
二、推荐对象
在瓯海区实验中学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考生(市外新居民子女须符合公办普高录取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达2A2P及以上。
三、推荐名额
根据《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29名。
四、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2月21日-23日,学校要将《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和学校《保送生推荐方案》以及学校推荐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向全校教师、九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读。
2.自愿申请: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经申请学生家长同意,自愿申请。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2月21日-23日。
3.学校考核:学校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召开报名学生家长会,通报学校《保送生推荐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构成: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10%,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3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60%]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对象。
4.推荐公示:按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对象,并在校园内张榜公示五天(2月24日---2月28日),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接受监督。
5.名单上报:2017年3月1日至2日,学校将“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报名表及汇总表”送瓯海中学课程管理处审核。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瓯海区实验中学参加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题词:瓯海中学保送生 推荐 实施方案
抄送:瓯海区教育局 景山街道办事处 景山中心学校

瓯海区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