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概况 新闻中心 教师发展 教务管理 德育在线 校园党建 校务公开 创客教育 书香校园 名师荟萃 学生天地 后勤保障
 
   
 
教育法规
教育督导
上级文件
学校文件
公告公示
周行事历
工作简报

 

 
首页 >> 校务公开 >> 学校文件
  学校文件
温州市瓯海区实验中学关于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方案
来 源: 时 间:2017/02/23 08:36:32 浏览数: 1241  

温州市瓯海区实验中学关于

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方案

 

各处室、班级:

根据《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姜清燎

副组长:梁剑光 薛忠敏 章艳娟 陈永新

组  员:陈  淑 任盛渊 姚献正 胡永平 沈帅一 郑瑞曼 沈磊剑 林炯剑 姜清华 陈人爱

二、推荐对象

在瓯海区实验中学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考生(市外新居民子女须符合公办普高录取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达2A2P及以上。

三、推荐名额

根据《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29名。

四、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2月21日-23日,学校要将《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和学校《保送生推荐方案》以及学校推荐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向全校教师、九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解读。

2.自愿申请: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经申请学生家长同意,自愿申请。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2月21日-23日。

3.学校考核:学校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召开报名学生家长会,通报学校《保送生推荐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构成: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10%,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3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占60%]与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对象。

4.推荐公示:按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保送生推荐对象,并在校园内张榜公示五天(2月24日---2月28日),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接受监督。

5.名单上报:2017年3月1日至2日,学校将“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报名表及汇总表”送瓯海中学课程管理处审核。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瓯海区实验中学参加2017年瓯海中学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题词:瓯海中学保送生  推荐  实施方案 

抄送:瓯海区教育局   景山街道办事处   景山中心学校

瓯海区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


打印】【关闭
 
浙ICP备05082032号-6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