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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行2017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 源: 时 间:2017/02/27 08:29:37 浏览数: 904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行2017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为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17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我区中学(初中、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二) 2017年3月15日前撰写的且未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已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或相似论文)不得修改后再参评。
(三) 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四) 每位教师除送一篇学科类论文外,可再送一篇综合类论文参评。
(五) 论文类别及科目编号如下:
一、学科类 17.高中历史 31.心理健康
1(A).幼儿教育(公办) 18.高中地理 二、综合类
1(B).幼儿教育(民办) 19.高中物理 32.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2.小学语文(含写字) 20.高中化学 33.科技辅导
3.小学数学 21.高中生物 34.艺术教育
4.小学英语 22.高中通用技术 35.教育管理
5.小学科学 23.高中选修课程(含专题教育) 36.教科研创新(含校本研修)
6.小学品德 24(A)中职文化课(语文) 37.德育研究
7.初中语文 24(B)中职文化课(数学) 38.中小学班主任
8.初中数学 24(C)中职文化课(英语) 39.评价与质量监测
9.初中英语 24(D)中职文化课(德育) 40.教师教育
10.初中科学 25.中职专业课(含创新创业) 41.教育信息化
11.初中思想品德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42.教育装备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43.教育基建与计财
13.高中语文 28.中小学音乐 44.教育学会
14.高中数学 29.中小学美术(含书法) 45.课程建设
15.高中英语 30(A).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与技术) 
16.高中思想政治 30(B).义教地方课程 
二、论文要求
(一) 论文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论文要聚焦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教育学会”论文话题为“读书与成长”。
(二) 论文的撰写要符合论文文体特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教学设计、案例、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 正文内不能出现真实的学校名称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论文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正文内不准署名。
(四) 参评者要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维护本人的学术声誉,完善学术人格。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将做如下处理:
1.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15%-30%之间或抄袭整段达300-500个字之间的,做降级处理。
2.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30%及以上或抄袭整段达500字以上的,取消评奖资格。
3. 抄袭内容占整篇文字50%及以上,三年内不准参评。将抄袭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并予以公布。
(五) 特别说明:温州市级论文评审将在2017年4月初举行,届时根据区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论文评审。
三、评选组织
(一)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5〕10号)精神,区教育教学成果评审(课题研究成果评审、教育教学论文和案例评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奖评审、教学成果奖评审等。)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论文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
(二) 论文申报
2017年参评论文要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 )上报,上报时间为2017年3月9日-16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 3月16日16:00时。瓯海区2017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请各校积极宣传发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老师。


附件:瓯海区2017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抄送:区教育局办公室,高中教育科,义务(学前)教育科。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
附件
瓯海区2017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完成平台登录
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瓯海教育网”首页右侧链接“ ”或登陆网址或;
2.点击“账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默认为教师手机全号,如已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以手机短信方式寻回密码;没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点击“免费注册”申请账号,注册帐号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选择正确的工作单位。如遇到问题,请加瓯海微课qq群(298648834)进行咨询或向本校信息技术老师请教。
教师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真实填写信息,确保个人数据安全。
第二步:阅读评比承诺。
操作步骤如下:
点击“评比 ”,选择“2017年瓯海区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学科类”或“2017年瓯海区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综合类”,点击“阅读承诺”,认真阅读。
网页上显示的“阅读承诺”内容如下:
我郑重承诺:本人坚守学术诚信,参评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论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已按要求做出标示。
如果我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现象,愿接受本次评比的文件中规定的处理。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评比承诺之后,点击“新增”,进入“基本信息”页面;
2.按照提示逐项选择、填写以下内容:科目类别、论文标题(含副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区域、单位全称(与单位印章一致)、所属学段、手机长号、手机短号。
3.点击“上传论文”按钮上传参评论文。word文件名格式为:“科目编号-完整标题”(如“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
注意:申报者务必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
第四步:保存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检查核对“基本信息”,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把“基本信息”保存到平台。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可修改基本信息,也可修改已上传的论文(点击“上传论文”,替换原文件),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五步:完成网上申报。
这是网上申报的最后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上报”按钮。


2.点击页面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
页面上弹出“成功”,表示已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后,申报者将不可以再修改基本信息和论文。申报者可在评比报送系统的应用首页,点击“我是选手”和“我的作品”,查看本人论文的申报和评审情况。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如果没有点击“我要上报”按钮,系统默认为申报者放弃此次参评,对此,举办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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