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科规办〔2016〕1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工作的通知
附件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
为做好2016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方向
(一) 课题类型
1. 教科规划课题。
指综合性较强的,对学校或片区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课题,如课程规划与建设、校本教研、教育评价、学校品牌建设、德育、学校少年宫建设、教育装备研究等方面的研究。面向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教师。
2. 教学研究课题。
指在课堂教学方面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及课堂变革所开展的课题,如教学常规革新、学习内容与过程优化、学科课程资源建设、小班化教学、现代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等方面的研究。面向一线教师。
3.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教师。
4. 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面向教育技术管理部门人员、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等。
5. 教师微型课题。
指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针对具体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面向一线教师。
(二) 课题组成员和研究时间
教师微型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其中负责人1名,执笔人最多1人。结题时间为2017年7月,需按期结题。
其他类别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负责人1名,执笔人最多1名。结题时间为2017年10月或2018年10月,需按期结题。
(三) 课题研究方向
区级课题的研究方向为:“学校管理与发展”、“课程建设”、“学生学习”、“学科教学与课堂变革”、“德育与心理健康”、“体卫艺”、“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与装备”、“学校少年宫建设”、“其它”等方面。
二、课题方案评审及结果应用
瓯海区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2016年度的区级课题申报方案进行评审,从选题、研究基础、团队组成、研究计划、研究条件等方面对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审结果应用于以下三方面:
1. 确立区级课题立项名录。
2. 推荐除教师微型课题外的部分优秀课题方案申报2016年度市级课题。(教师微型课题结题时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参加2017年市教师小课题成果评审。)
3. 确立区教育改革相关课题群的成员课题。瓯海区教科规划办将在课题方案综合评审基础上,就相关教育教学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选择部分课题组成若干课题群,开展合作研究活动。
三、其他说明:
1.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育系统各类研究课题统一由温州市、区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立项评审,教育系统其它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研究课题的立项。各级“现代教育技术学校”和“数字化校园学校”三年内原则上要申报一项现代教育技术课题,需在本次统一申报。
2. 近两年来负责人无故终止各级各类研究课题以及在课题立项评审中发现有抄袭现象的课题申报,原则上不予以立项。同时,课题研究负责人一年度只能研究一项同级课题,如课题负责人已有1项区级及以上课题正在研究中且未能如期结题的,则不能继续申报区级课题。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
2. 材料组织
课题申报者要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课题申报表”1份(见附件1,有“□”形的请在“□”形后打“√”选择);2.课题研究方案3份(见附件1,其中一份与申报表一起装订,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同时,课题申报者要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务必按要求逐项填写汇总表,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给学校教科室统一汇总。
3. 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由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统一报送。相关学校需及时将课题申报纸质材料与汇总表电子稿及时报送给所在中心学校。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向区教科规划办报送时需汇总提交《xx中心学校(学校)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课题申报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B幢413室韩紫微老师处。同时将《xx中心学校(学校)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韩紫微老师的OA邮箱。联系人:韩紫微,电话:88585008。
希望各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努力做到务实、管用、先导、求精、创新,为我区教育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2016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表
2. 温州市瓯海区2016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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