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概况 新闻中心 教师发展 教务管理 德育在线 校园党建 校务公开 创客教育 书香校园 名师荟萃 学生天地 后勤保障
 
   
 
办学理念
学校简介
学校制度
校园风光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制度
  学校制度
瓯海区实验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来 源: 时 间:2010/06/04 22:03:59 浏览数: 2185  
瓯海区实验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凡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急事而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先电话或托人告知校办,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二)请假手续:
1、请假者先到校办公室领取请假审批表,填写有关事项。
2、将请假审批表及有关证明(如开会通知书、医院证明等)交办公室,经批准后将准假通知书送达有关处室备案调整工作。
(三)准假原则:
1、教职工因公外出访问、学习、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要请公假的,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凭医疗证明书,到校办办理有关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事假必须在安排好功课和其他工作的前提下,才予以批准,否则不予同意。
4、 教职工结婚、产假、探亲、丧事假均《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发【2008】84号)规定给假,但必须到校办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四)审批权限:
⑴校长请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的,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区教育局分管政工的副局长审批。
⑵其他行政干部(含副校长)请假的,均需校长审批。
⑶专任教师请假在三天以内,由校办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在三天以内由归口科室负责人审批,报校办备案;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⑷请事假1个月以上、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报区教育局政工科科长审批。
(五)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校办销假,否则继续计假。
(六)教师因教学、教研活动,一天内临时调课,只需到教务处填写“调课通知单”,由教务处负责调整功课即可。
(七)未经批准,教师擅自调动功课或职员擅自离开岗位的,均以旷课或旷工处理。
二、考勤制度
1、学校实施全员坐班制,教职工每周上班时间为五天。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中途不得随意离校。签到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如考勤机故障无法输入,需要《考勤无法输入登记单》上登记并有在岗保安证明,事后补签一律不予承认。有关处室人员按规定时间外出采购办事,有急事,临时外出必须经归口科室负责人同意才能离岗。未经同意擅自离岗.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
2、专任教师每周可有两个半天的机动时间,出勤四天即为全勤,每月给出勤分20分。如一周出勤不足四天,每半天扣5分。非教学人员(包括无兼课的行政人员)每周可有半天机动,周出勤4.5天,每月得出勤分20分。不足4.5天则每缺半天扣5分。专任教师机动时间不得与教学工作相冲突,非教学人员机动时间应经归口科室负责人同意。
3、教职工因故不能到校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批准手续而无故不到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专任教师旷课1节,非教学人员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上班迟到或者早退2次折算为1次机动(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超出即视为缺勤),超出次数1次扣2分;因病假缺勤半天扣2分,因事假缺勤半天扣4分,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5、周前例会、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晨会、教研活动、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比如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等)旷工1次扣20分,因病请假不扣款,迟到或早退1次扣2分,事假扣4分。
6、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校办负责。签到考勤每月结算一次,因公缺席同出勤,迟到或者早退3次折算为1次缺勤(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超出即视为缺勤);因病假缺勤半天扣2分,因事假缺勤半天扣4分,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上下班考勤时间表
 
午别
状况
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科室职员、实验员
其他后勤人员
值日值周教师
值周班班主任
 
正常
8:00以前
8:30以前
7:15以前
迟到
8:00—8:30
8:30—9:00
7:15--7:45
无效
8:30以后
9:00以后
7:45以后
 
正常
4:00以后
4:30以后
4:50以后
早退
3:30—4:00
4:00—4:30
4:20—4:50
无效
3:30以前
4:00以前
4:20以前
 
打印】【关闭
 
浙ICP备05082032号-6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