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实验中学重点中学保送生推荐实施细则
1、根据本年度重点中学保送生推荐政策,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九年级段长、教师代表组成。有子女、直系亲属在本校申请保送推荐的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保送推荐工作。
2、学生自愿向教务处提出并上交书面申请报名。学校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通报本年度重点中学保送生推荐政策和推荐指标、学校保送生推荐办法及相关事项。
3、推荐程序
为了使保送生推荐对象能适应重点中学保送生素质测试,保送生推荐对象确认程序如下:
(1)确定列入分值计算的学业测试成绩。
A、以八年级两学期的期末成绩和九年级上学期期中、月考成绩四次合为1次;
B、以九年级上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区九年级第一次适应性考试成绩二次合为1次;
C、九年级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成绩和第二次月考成绩;
D、区第二次九年级适应性考试考试成绩;
E、重点中学保送生申请对象学校模拟测试成绩。
其中A、B、C和E次的分值确定:A中的4次分值总和除以4纳入计算;B、C中的2次分值总和除以2纳入计算;E次的分值乘以1.5纳入计算。
(2)推荐对象确认
以(1)中5次成绩为依据,按照区重点中学素质测试分值比例折算各次学业测试语、数、外、科四科成绩,总分相加由高到低排序,取推荐指标数。如果同分,数学和科学两科总分高者优先;仍同分,英语成绩高者优先;仍同分,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A多者优先。
4、公示审核
保送生推荐对象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如有异议向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满后,将保送生推荐名单送区教育局审核。
5、本细则主要确定推荐程序,具体实施方案每年根据瓯海区教育局关于重点中学保送生招生实施方案制定并上报上级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