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政教督〔2018〕2号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聘任第五届区兼职督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兼职督学聘任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各有关单位推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公示,决定聘任黄黎慧等60位同志为第五届瓯海区兼职督学,聘期3年。
附件:瓯海区第五届兼职督学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3日
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直属有关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18年9月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