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教师:
根据浙职改办〔1994〕3号、市职改办〔1992〕12号文件规定、《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审查,同意陈颖苒、赵雨晴同志按期转正定级,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具有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2人:陈颖苒 赵雨晴
温州市瓯海区实验中学
2026年9月7日